1、凡有意向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督促指导本机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悉掌握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和系统操作。主要学习内容包括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代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新版交易系统电子化操作流程培训视频、系统数据推送操作注意事项以及代理业务日常更新要求。具体学习资料可在中心门户网站及代理群文件下载学习。
2、在开展业务前招标代理机构应进行服务承诺。通过ca锁登录招标代理会员端进入代理信息界面,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服务承诺函(附营业执照、人员社保证明)等。请先提交服务承诺函后再申请加入服务函模板内指定的代理群,便于审核人员核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人员变动需重新填写服务承诺函。
3、中心各业务科室、各区县分中心要严格按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考核。